1、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政府对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些优惠。
2、为便于粮食企业在管理中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现结合历年来国家和省税务部门对粮食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谈谈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资料图)
3、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8号《
4、政府储备粮油包括国家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各类储备粮油和用于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
5、政策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利息、费用补贴。
6、因此,粮食企业收到的与中央、省或地方储备粮油轮换、保管相关的利息费用补贴,均可按免征营业税申报处理。
7、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8、其他各种补贴收入,均按规定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9、根据该文件精神。
10、结合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购、销、调、存各个环节的财政补贴收入,均可做纳税调减项申报处理。
11、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财政厅
12、根据该文件精神,粮食企业在执行时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认定当年增值税免税资格的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
13、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不得免税;二是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免税申报;三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免征上年度增值税清算报告,由税务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免征额。
14、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5、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6、 四、印花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
17、因此,粮食企业在发生上述相关贷款时,可免缴印花税。
18、 五、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我省各地粮食收储企业的性质与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性质基本相同,可比照财税[2006]105号文件精神,与当地税务部门协商,争取免征相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洁具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